关于2015年春节期间车辆封存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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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处室、机动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检监察室、行政处分别于2月18日(除夕)、2月21日(初三),对市局机关和六个直属单位的车辆封存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局机关和六个直属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0辆,其中89辆封存,31辆节日执勤。具体明细如下:
市局机关:公务用车16辆,封存16辆;
机动支队:公务用车17辆,封存17辆;
一 分 局:公务用车20辆,封存 9辆;
二 分 局:公务用车22辆,封存21辆;
三 分 局:公务用车22辆,封存12辆;
四 分 局:公务用车15辆,封存10辆;
五 分 局:公务用车8辆,封存4辆。
二、检查情况
(一)封存车辆全部在规定的区域内停放,没有发现动用封存车辆现象。
(二)节日执勤车辆全部按照车辆管理规定使用,没有在管辖区域外发现执勤车辆。
(三)没有发现公车私用现象。
三、好的做法
(一)在节日之前,对全部公车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
(二)在节日期间,对正常执勤车辆的使用进行了事前登记、事中检查。
(三)机动支队值班当天提取执勤车辆。局机关提前一天提取通勤车辆。局机关检查部门提前一天提取检查车辆,并在检查结束后送回车辆封存地点。
今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务用车的管理,在保证必要执勤车辆的前提下,坚持节假日期间车辆封存制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切实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市行政执法局纪委
2015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 编辑: 来源:监察室 游跃明 日期:2015-02-26 浏览:48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