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城管执法要走控制式执法道路
事实表明,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膨胀,居民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执法思路越来越不适应现实执法要求。在青岛,一个街道,常住人口有好几万,属于城管职责权限的执法有四百二十七项,就凭十几名城管执法人员,如果没有清晰的,切合实际的执法思路,为执法而执法,只会处处被牵着鼻子走,即使执法队员兢兢业业,忙得脚不沾地,搅得鸡飞狗跳,也只会焦头乱额,却仍旧烽烟四起。城管执法,必须向日常要成果,在行动中求效率,探寻以最节省行政执法资源获得最好的执法效果的节约性、高效性的执法路子。
城管执法,本身就是以执法为手段,监督和纠正城市的运行管理秩序,以实现城市管理的目的。管理,本身含义就蕴含着控制,管理实践到一定层次,必然走向控制,控制是最高层次的管理。控制式执法的理念就是基层城管通过现实中的执法手段,在执法相对人心里构建起其高度认可的必须按章履行的行为自律准则,从而使城管不出办公室也能对辖区情况盈盈在握。
控制式执法,首先要改变保姆式执法的思路,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居民,不能被动的照说包办。
“喂,城管吗,我家楼下每天晚上21:00露天烧烤,扰民严重,让我睡不了觉,你们过来管管吧。”
“好的,我们安排执法人员定岗到21:00。
“喂,城管吗,我家楼下每天晚上23:00还有露天烧烤,扰民严重,让我睡不了觉,你们过来管管吧。
“好的,我们安排执法人员定岗到23:00。”
“喂,城管吗,我家楼下每天晚上24:00还有露天烧烤,扰民严重,让我睡不了觉,你们过来管管吧。”
“……”
另一个方面是对执法相对人,特别是自负管理责任的单位,比如农贸市场,早夜市。为监督他们按时按地经营,基层执法单位往往安排执法队员到现场进行督促,久而久之,成了市场收费经营退居幕后,执法队员为其负担管理冲锋在前了,执法队员到底是政府的人,还是市场的人?
控制式执法,其次要改变填鸭式执法的思路。为保证不出纰漏,遇到重大迎检或保障任务,城管一般将执法人员洒出去分布到重点位置,各自负责一段或一片,清理占路经营,清理户外广告等等,保障市容环境秩序。应该这种做法是在日常执法管理基础上,进一步的细化加强,实属正常。但如果,日常执法也是这种填鸭式执法方式呢?这无异于交出执法主动权,告诉执法相对人,我只是个“稻草人”。在现今的执法环境下,真有什么事,一名基层执法队员,再恪尽职守,能解决多少问题?如果劝说能解决问题,相信居委会的大妈们会比我们年轻的执法队员做得更好。时间一长,执法人员疲惫不堪士气低落不说,执法也将毫无威信可言,队员在东头,可能占路经营就摆在了西头,纵使执法人员一再增加,也只能是按下葫芦起了瓢,反倒会令执法形势紧张到执法人员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一旦遇到领导过境,市容检查等任务,整个单位都会寝食不安,人心惶惶,这实际上是对辖区情况失去控制,对执法能力失去信心的体现。
控制式执法,再次要改变应付式执法的思路。在青岛,基层执法中队除要处理中队受理的居民投诉以外,还有市、区两级政府服务热线转办件,市、区两级执法局投诉转办件,市、区两级执法局督察件,12319城市管理热线转办件,行风在线转办件,数字化城管信息中心件,爱卫办督察件,街道办事处移交任务件等等十多家上级单位任务件,被动应付,会让人应接不暇,加上有些案件涉及一些强势单位,一味应付只能是应付不了下面,应付上面,导致执法千头万绪,标准不一,管理混乱。
控制式执法,必须要实事求是,勇于担当,处事公道,公开公正。要勇于承认一些问题存在的合理性,而且在一段时间内这些问题还将继续存在,是不可能得到根治的。就像民警根治不了违法犯罪,交警根治不了城市拥堵,城管也根治不了占路经营,存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控,这时就需要主动出击,因地制宜,设法这些失控的因素纳入可控的轨道。流动经营的,将成规模的打散之后,只要加强主动性的流动巡查和处罚力度,他们就会自然分流向市场或者是脱离本辖区,亦或者转行,对在辖区常住生活困难确需街道予以照顾的,对他们设立行为准则,使其错开严禁经营时间或者有适合场地允许适度限时经营即可;固定经营的,自负管理,一条街同类经营成片的,现实需要,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允许一定程度的跨门经营,但要有明确的隔离带,并做到公正公开,统一要求,约定遵守,一旦有人触及红线,立即公开进行处罚。很多时候,固定经营出现失控,主要是因为竞争中的不均,比如烧烤,只要有人吃,就必定会有人干,这是不能杜绝的,如果有人露天炭烤,其它人明知油烟扰民严重,也必须跟上,不然就会损失客源,这时,就需要城管集体约谈并统一提出明确的要求,要么都进屋,要么都改成电烤炉具,或者具备油烟处理功能环保炉具。城管日常执法中将这两类最容易失控的问题解决了,就能够节省出大量的精力。
在现实执法过程中,要顺利达到“控制”这个目标,一支过硬的执法队伍是后盾,还需要城管基层领导努力寻找服务和执法的结合点和平衡点,主动加强与执法相对人沟通联系,在广泛认同的基础上,公开设定相应的切合实际的灵活而又统一的明确要求,使之成为执法相对人必须履行,主动履行的行为规范。如此将这一切失控的因素纳入进控制的轨道,才能在日常执法中做到把握宏观,而又点点成竹在胸,高屋建瓴,却又处处脉络分明。功夫在日常,功绩在日常,所谓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善医者无煌煌之名,基层执法只有在日常执法中做到从容而不迫,游刃而有余,才能提高队伍士气,促进队伍建设,才能服务好城市,服务好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