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单位及职能
1、市行政执法局一分局:负责大连市中山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按精干统一高效的原则设机关内设科室、机动执法大队、街道和地区执法大队。一分局设置3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制科、指挥协调科;设置3个机动执法大队;设置青泥洼桥、人民路、昆明、桂林、海军广场、葵英、桃源、老虎滩8个街道执法大队;设置东港商务区、火车站站南地区(含天津街商业步行街区域)2个执法大队。
2、市行政执法局二分局:负责大连市西岗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按精干统一高效的原则设机关内设科室、机动执法大队、街道和地区执法大队。二分局设置3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制科、指挥协调科;设置3个机动执法大队;设置八一路、白云、人民广场、北京、站北、日新、香炉礁7个街道执法大队;设置火车站站北地区执法大队。
3、市行政执法局三分局:负责大连市沙河口所辖区域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按精干统一高效的原则设机关内设科室、机动执法大队、街道和地区执法大队。三分局设置3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制科、指挥协调科;设置3个机动执法大队,设置李家、春柳、马栏、兴工、中山公园、白山路、南沙、星海湾、黑石礁9个街道执法大队;设置星海湾地区执法大队。
4、市行政执法局四分局:负责大连市甘井子建成区域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按精干统一高效的原则设机关内设科室、机动执法大队、街道和地区执法大队。四分局设置3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制科、指挥协调科;设置3个机动执法大队;设置甘井子、椒金山、南关岭、周水子、泉水、机场、兴华、泡崖、中华路9个街道执法大队;设置南关岭火车站地区执法大队。
5、市行政执法局五分局:负责大连市高新园区建成区域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按精干统一高效的原则设机关内设科室、机动执法大队、街道和地区执法大队。五分局设置3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制科、指挥协调科;设置3个机动执法大队;设置凌水街道执法大队。
各分局、各执法大队负责相应辖区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